更新时间:2022.06.14
电子证据的可采性认定规则解决的是电子数据能否被司法机关采纳和能否进行其它证明活动的基础。电子证据主要从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首先电子数据必须是客观的,一般情况下以下的电子证据可以认定为客观的、真实可靠: (1)经公证证明为
出轨证据的法律依据如下: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这类证据一定要注意获取的合法性,不能侵犯他人隐私;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时需要注意证据形式来源
电子证据主要从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经专家鉴定为真的电子证据;经公证证明为真实可靠的电子证据;有确切证据证明电子证据证明内容完整未被更改,可以作为电子数据证据。
1、各种存储介质内的数据检验鉴定。 2、计算机软件检验鉴定 1、软件功能鉴定。 2、软件一致性比对。 3、数据恢复:针对所有存储介质和操作系统。 4、数据获取 1、网络数据获取。 2、现场数据获取。
电子数据一般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需要结合其他物证、书证以及被害人陈述等形成链,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员工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等。所以对于受伤的员工来说,工伤鉴定是非常重要的。工伤认定,自然的是需要被认定为工伤
对视听资料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附有提取过程的说明,来源是否合法; (二)是否为原件,有无复制及复制份数;是复制件的,是否附有无法调取原件的原因、复制件制作过程和原件存放地点的说明,制作人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标的可以为交付商品,也可以为提供服务。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并没有规定转继承问题。但是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明确载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
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为: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其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