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强制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强制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指的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
法律规定了传唤证传唤、口头传唤以及强制传唤三种治安传唤的方式。传唤证传唤和口头传唤仅仅是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强制性。强制传唤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口头传唤不属于强制执行措施。口头传唤,就是指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和公安向嫌疑人、被告、见证人或是别人传出法院传票,规定她们在收到通告后,在特定的時间自主到特定的地址接纳审讯、了解。可是理应提供检察院或是
强制传唤,是公安行政强制措施之一,并不是执行措施。具体行政强制法中有规定。法律链接:《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行政强制措施拘传与传唤各自的含义与区别: (一)传唤(强制传唤)
行政机关作出暂扣许可证的决定,这一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
行政强制措施有: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通常法律应该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下予以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权: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情况下,不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这对他人的安全构成伤害威胁; 二是意欲自杀,没有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
酒驾的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如下: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例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2、财物的各种处置。行政主体在行政强制措施领域对财物的处置表现为,对所有权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
行政传唤时间,按照案情的复杂程度来定。行政传唤时间一般为八小时。案情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应及时询问查证,期间从到达时间开始。一次传唤讯问不超过十二小时。拘传的期限不超过十二小时解除传唤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