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劳动争议的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 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劳动争议诉至到法院后一般六个月内审结。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四种:一是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同时也是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可以随时采用的。二是企业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处理方式
1.协商 (1)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经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
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来处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若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话,适用仲裁时效,而不是诉讼时效。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提诉讼的时间为收到裁决书的15天之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劳动争议处理方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向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包含下列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以及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事项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一般会在一年后过期,该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