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4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由人民法院依据犯罪情节,自
定金数额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是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可以要求对方退还,但是合同仍然有效。在适用定金罚则时,只能以合同价款20%为限进行计算。
决定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因素: 一是,取决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没收保证金和逃避、妨碍诉讼
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收取500以上的保证金。 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
违约金数额根据违约情况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调整。
罚金数额的确定:法律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具体犯罪行为及犯罪情节来确定罚金数额的多少。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根据犯罪情节确定罚金的数额,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
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
违约金数额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损失额进行赔付,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确定违约金数额的方法: 1、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违约金比例; 2、合同原则上规定了违约金,有关规定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和程度的不同,确
违约金的数额应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可以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过的,属于违约金的数额过高,当事人可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减少。
罚金数额应该这样确定: 1、无限罚款制度,也就是说,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金额。罚款最低金额不得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犯罪时,罚款最低金额不得少于500元; 2、限额罚款制度,也就是说,刑法规定了罚款金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