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公司股东认缴承担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未按时完成出资义务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后,已足额出资股东既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在公司怠于行使其追偿权时,代表公司提起间接诉讼,要求将抽逃的资金退还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负债股东是否要承担,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 1、通常情况,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2、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甚至全部清偿。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独立法人,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但当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等行为时股东则需要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以下责任: 1、缴纳出资的责任,如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承担违约责任; 2、妥善行使股东权利的责任,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地位; 3、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当公司有债务责任时,股东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体现在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上。股东必须以其全部投资和仅限于投资金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在依
公司倒闭股东要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形: 1、借款人股东出资不实,但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出资不足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借款人股东抽逃公司资本,但借款人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
对于公司的债务股东原则上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股东滥用公司的法人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股东出资不到位,不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
公司出问题股东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是分离的,公司具有民事主体地位,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