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对于公司债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来承担。而公司自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担责。但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民事责任, 1、向公司补足出资。 2、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 4、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实出资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
承担连带责任。原始股东具有履行出资义务和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原始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时受让人知道的,取得股权的继受股东对原始股东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若已经足额出资,原始股东转让股权后,继受股东仅在取得的股权的范围内,即出资范围内
企业法人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有:企业法人的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递延税项等全部财产。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
出资瑕疵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有:1.虚假出资;2.出资不到位;3.抽逃出资;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等等。
如果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但若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性事由的缘故,可免责。 关于紧急避险合法的免责事由,如下:实行紧急避险的目的, 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
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如下: 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 1、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 2、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
购买小产权房需要承担的风险: 一、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乡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乡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二、政策风险在购买的是在建乡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
总公司单位犯罪分公司一般不需要担责。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单位犯罪的,对总公司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公司法人没有股份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法人依法设立后,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不需要。根据国家关于公司的具体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可以不用占据相应的股份的,只是需要在公司运营的过程中参与相关事务的会议和决定就可以。那么公司法人不占股份债务还需要法人承担吗?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法人在没有股份时是不用承担相应的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