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终止合同并不是指合同到期,而是指在具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等情形时,合同的债权债务终止。合同到期时,可能合同的债务还未履行完毕,因此不属于合同终止。
合同过期了有没有效力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如果是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在确定财产返还时,要充分考虑财产增值或者贬值的因素。 折价时,应当以当事人交易时约定的价款为基础,同时考虑当事人在标的物灭失或者转售时的获益情况综合确定补偿标准。
(一)应当返还财产的原则。但不能返还或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例: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
1、担保合同无效借款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但是主合同无效会影响从合同的效力。 2、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
1、确认合同无效没有时间限制。我国目前的民法制度中,存在着基于请求权的时效制度和基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制度,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属于确认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2、根据2021年实施的
要看具体情况。合同无效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全部无效的,合同中整个条款都无效。部分无效的,部分条款无效,剩余部分有效。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也是有效的。
依据民法典第707条以及730条的规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期限转为不定期租赁。因此,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
合同无效,清算条款一般也会无效。首先合同被宣告无效,是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合同如果被整体宣告无效,所有的条款都会不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清算条款作为合同条款的一部分,也不会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被宣告
经济合同的专门法没有效了。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后,上述法律就被废止失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