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原告在行政诉讼中能撤诉,但是应当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提出申请并且经过人民法院准许。若是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的也可以申请撤诉。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申请撤诉的,法院会同意,诉讼结束。
在行政诉讼中诉讼代表人指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进行诉讼的代表人。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都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 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 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
1、《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申请撤诉的,法院会同意,诉讼结束。
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要求该被告应是行政主体、明确的被告应是清楚、可以指认的被告、明确的被告应是具体的被告、明确的被告不等于被告主体适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职责而不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
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撤诉: (1)原告申请撤诉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任何原告因受威胁、恫吓、贿赂而申请撤诉都不成立; (2)申请撤诉时间必须在行政诉讼期间,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 (3)原告申请撤诉的成立须经人民法皖裁定准许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应当对造成中止的事由加以排除,排除后行政诉讼时效即开始计算。《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原告是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如果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六个月;如果是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