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适用假释必须符合
变造货币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对真货币进行各种方式的加工、改造,使其改变为面值、数量不同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触犯变造货币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如果数
变造货币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对真货币进行各种方式的加工、改造,使其改变为面值、数量不同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触犯变造货币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如果数
定罪免处是指构成犯罪,但免于处罚。《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定罪免处的适用条件如下: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应当不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作出撤案、不起诉和宣告无罪。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刑事诉讼法对疑罪从无原则在这三个阶段
犯罪中止的概念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过程中”,是指从犯罪预备起到犯罪既遂前的全过程。其中包括犯罪的预备、着手、实行和行为实施完毕之后追求的结果发生之前。
犯罪预备,是指在实施犯罪前进行的准备工作。如:准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实施行为的一种
我国的刑法对犯罪中止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犯罪中止一般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出现了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如果犯罪的中止犯没有对受害者造成损害的,那么法院会考虑免除其处罚。造成了受害者损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法人的名词解释是:法人能够独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应有的义务的一种组织,其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民事权利能力。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一种地位,法人的成员的死亡、退出等并不会影响法人的存续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准自首又称特殊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向司法机关供述未被掌握的非同种犯罪的行为。该行为视同自首处理。相对于一般自首,特殊自首之所以特殊,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是适用对象的特殊性。一般自首适用于一般犯罪人,而特殊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护人指的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又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负有监护义务的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又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第一顺序监护人是配偶,第二顺序监护人是父母又或者是子女,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