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在校老师不是学生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学校并不对学生具有监护责任,除非与学校有明确的委托监护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只有未成年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学校才会承担部分责任,而这一责任只是管理责任。
老师无权打学生。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不良。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
根据法律的规定大学生年满18周岁的,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没有监护人的,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法定监护人。
1、在学校时老师不算监护人,但学校对学生是有监护责任的。学生实际上处于学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对其子女的监护权已经转移给学校。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学校责任的大小,如果超出了学校的监护能力,学校只承担补充责任。
父母(或其他人)系(法定)监护人,监护人承担了监护责任,对学生的假期出行就医等事项进行了监督、管理,但因(如:本人需要进一步修养,希望能休学一年)之类的把主体内容写明白,加上句“特此证明”之类的结束语
老师打学生是否犯法,要看情况。如果未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不一定犯法。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如果造成轻微伤及以上的,会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老师劝退学生,不可以起诉,但是可以向教育局投诉举报,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受教育权。劝其退学”从字面意义上理解不具有强制性,也不应该是一种处分,所以学校若是强制性地不允许该学生到校上课,在程序上是违法的。对个别学生劝退,往往是对绝
老师不让学生上课违法。因为老师的义务就是教育学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不给学生上课,当然是违法行为。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作为国家公民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