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有: 1、收取租金的权利; 2、对承租人逾期交租时,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的权利; 3、在租赁物的意外毁损等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发生时,请求承租人按租赁物的折旧情况给予补偿的权利。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约定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其他。
刑事自诉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有权申请撤回自诉或者自行和解、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提起上诉。刑事自诉人的义务:经传唤后必须出庭,不允许中途退庭,如果两次传唤后拒不出庭或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出租人有交付租赁物、在租赁期间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以及瑕疵担保等义务。承租人的义务是支付租金;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出租人有下列义务: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及出卖房屋时,及时通知承租人。
出租方的义务主要包括: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等。如果出租人要出卖标的物的,还应当包括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的通知义务。
租赁附随义务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租赁合同中的附随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可能需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终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的义务是:返还租赁物,并且租赁物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结清租金和其他水电等费用;以及及时通知出租人等。
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方需要履行的义务: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5、通知义务。 6、返还租赁物。
房屋租赁纠纷基本处理方式有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或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如仲裁仍未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需要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维修义务;以及出卖租赁房屋时,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的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