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发现被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追加相应的责任人为被执行人: 一、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了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法人或组织为被执行人。 二、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撤销、注销、歇业的,变更和追加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
强制执行没有规定多久开始执行。强制执行的具体条件是: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
协助执行是不能强制执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协助执行单位或者个人不予协助,法院是可以对有义务协助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处罚的,比如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
强制执行不是马上执行。一般期限为六个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汽车的执行,需要经过拍卖程序,由拍卖所得价款受偿,如果当事人想要车,可以自己参与拍卖,用拥有的债权出价。购买法院强制执行汽车的话,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
我国并没有规定说强制执行一年可以执行多少次,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强制执行,要根据当时的相关内容来判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行强制执行的时候,一般都是不可以拒绝的。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主体是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不包含强制执行。二者属于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隶属关系。行政强制措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财物;行政强制执行有划拨存款、汇款等。
强制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强制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指的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
对于强制执行中止,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的方式来申请复议。并且当事人如果认为强制执行中止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通过上述方式来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强制中止执行的条件:当事人履行确有困难或暂无履行能力的;第三人确有理由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以及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