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代履行、执行罚与直接强制。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
执行程序中出现法律规定的必须中止执行的情况的,可以申请中止执行。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
如果当事人要对强制执行中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的方式来提出。并且当事人如果认为强制执行中止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需要在六十日内依法通过上述方式来提出复议申请。
这个是可以的,在申请人请求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根据申请做作出终结执行裁定,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可以中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强制执行中的和解,是指在法院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协商,确定债务履行数额及期限的和解方式。强制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双方可以订立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强制执行中能否追加被执行人,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有下列情形: 1、被执行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可以追加其遗产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但是在遗产范围内执行,没有遗产继承的,是不能变更增加这些人的; 2、被执行人被宣告失踪的,其财产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