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行政许可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的期限进行申请。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有本质的区别:一是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二是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地方性政府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在本省(市)范围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 1、地方性法规:是
行政许可法宣布实施的规定是: (1)未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不得随意增设行政许可; (2)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不能。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是指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但是也有例外,即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
行政许可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的条件和标准颁发的。它与申请人特定的情况和条件是紧密联系的,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实质就是行政机关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过程。因此,依法颁发的行政许可原则上不得转让。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
不能。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是指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但是也有例外,即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
制定主体不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另外其效力也不同,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要高于地方性规章的效力。
申请行政许可,是可以委托他人申请的,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如果当事人是依法委托他人申请的,必须提交申请书、委托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首先,申请人提出申请,必须有真实、明确的意思表示,不得含糊其辞,使行政机关难以判断。其次,对于法律、法规规定有申请期限的许可,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最后,代理人受申请人的委托提出申请,应当向行政机关出示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不属于法律问题,并且该问题没有确定性,每个行业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不一样。行政许可申请,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是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从事某种特定行为之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申请人提出申请,是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从事某种特定行为之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遵循“原则”的原则,申请程序因相对人行使其申请权而开始。申请权是一种程序上的权利,相对人有权通过合法的申请,要求行政机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