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离婚时,判定共同债务应考虑所负的债务是否存在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是否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是不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1、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被认定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由欠债的一方来承担。 2、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经过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由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条,应当包括双方的身份信息、借款时间、借款金额、还款的时间以及方式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是属于一方的债务,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并不全是共同债务。只有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认可,或该债务用于双方共同家庭日常生活、经营、投资等需要的,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处理方式:一方的个人财产一般不进行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当事人协商分割,无法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时,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如果没有事后追认则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对方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之后如何偿还要分情况。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或者夫妻承认为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是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为个人借贷的,则以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有三种情况:1、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用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下的财产双方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共同债务的,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法院判决;3、没有共同财产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隐瞒债务的承担方式为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隐瞒背负个人债务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如果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面欠下了债务,且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借的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则另一方是完全可以拒绝承担该责任的。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