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企业兼并纠纷管辖的确定: 1、因兼并协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企业兼并中涉及企业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企业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企业兼并纠纷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
企业兼并纠纷确定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法律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企业兼并属于企业设立的一种的,因此企业兼并纠纷适用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能适用协议管辖,但是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法律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争议的管辖权有约定的,没有约定的,依法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首先要看双方是否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合同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
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有下列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当事人约定的法院来管辖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铁路
合同纠纷中管辖权的规定是,如果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其约定的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由被告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书面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租赁合同纠纷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的,由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管辖,双方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则。 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
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条件下,当事人有约定与合同纠纷有实际联系的法院管辖的,按照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确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法律有:《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
如果居间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管辖的法院的,按照合同约定到该法院起诉,但是需注意约定的法院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居间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