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我国《商标法》中对于驰名商标所适用的保护范围的相关规定如下: 1、就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复制、摹仿或者翻译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恶意注册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3、其他保护范围。
我国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如下: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
属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的内容: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恶意注册的; 3、属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的其他内容。
有下列特殊保护: 1.禁止不当注册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局可以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 2.禁止不当使用将与他人驰名商标
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并且驰名商标所有人对恶意注册的人请求宣告其商标无效的时间是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的。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法: 1、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保护,而驰名商标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 2、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驰名程度,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 3、驰名商标的司
驰名商标的保护效应具体体现在: 1、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上述情形,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具体如下: 1、当事人依法申请保护。为商标持有人,可以依法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2、法律自行予以特殊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驰名程度,可以获得法律上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
对于驰名商标,有以下保护措施:对侵权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对侵权人罚款。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的法律是《商标法》。依照此规定,若是某一驰名商标没有在中国进行注册,其权利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这样规定基本符合巴黎公约及TRIPS协议的要求,同时也符合我国商标保护的实际情况。这一规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吸收了商标权使用取得原
跨类保护的含义是跨类商品保护,而不是跨类商品保护。跨类保护决定了其保护范围的标准不再是排除混淆的可能性。现行法律对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是否包含各个领域没有明确界定。从立法初衷来看,跨类保护要有限制,适度保护要足以引起消费者对商品供应商和服务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