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1、认定为工伤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
工伤认定部门工作人员有不法行为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投诉;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伤残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
工伤认定部门是否会取证应结合具体的情况而判断。在工伤认定的过程当中,针对证据不足等情况,可向劳动局申请调查,也可以申请援助等,劳动局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有此义务。
进行工伤认定的部门是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应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但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的法定职能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当地的社保局投诉。投诉有一定的效果,但是不产生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投诉无效,你只能走司法程序,即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不行的话,只能向法院提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
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工伤的伤残鉴定:1、让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介绍信。按介绍信上的鉴定机构去鉴定,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2、自行联系鉴定机构。一般的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但是自行鉴定的可信度较
劳动能力鉴定在劳动者受工伤,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后申请。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不存在残疾,不影响劳动能力的,不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