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3、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4、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5、对公司、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6、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等。
上市公司特定股东是指首发前的原始股东、定增的股东,目前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条件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就是公司的总资产与总负债的差额,也就是净资产。股东权益包括股本、资本公积、股东权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股票的票面价值(股本)加上资本公积就相当于股票卖给公众所得的收益,股东权益而盈余公积相当于从利润中提取的股权重新
上市公司董事会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3、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4、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赔偿方案; 5、制定公司合并、分立、
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 1、出席股东会议,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 2、依照法律、签订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及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转让出资; 3、优先对公司新增和转让的注册资本进行认购; 4、公司终止后,可以按照当初的出资
上市公司特定股东是指首发前的原始股东和定增的股东。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要求其发行对象不得超过十人,且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百分之九十,发行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他们的报酬;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等;对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公司的重大变动做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3、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计划;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流程;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二、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三、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评估、验资; 五、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六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有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3、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