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以下合同效力待定: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 主要有四种情况: 1、根本无代理权;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不明知对方公章为伪造的,对方构成表见代理,其法律后果由对方公司承担,合同自签订时自始有效。 如果在签订合同前明知对方公章为伪造的,而依然与对方签订合同,则构成欺诈,合同违法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
使用假公章签订的合同无效。利用假公章签合同是一种违法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属于无效合同。但如果使用假公章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该合同可以认定为有效合同。
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不明知对方公章为伪造的,对方构成表见代理,其法律后果由对方公司承担,合同自签订时自始有效。如果在签订合同前明知对方公章为伪造的,而依然与对方签订合同,则构成欺诈,合同违法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
在一般情况下,利用假公章签合同是一种合同欺诈违法行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处罚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使用假公章签订了合同的处理方式为: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认该合同无效。合同被确认为无效之后,当事人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无法返还的,应折价补偿,并且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还应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分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效力也是有效的。其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是由总公司承担的,法律对此的规定是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此虽然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总公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认定标准:分公司是在其营业范围内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
先后签订的合同效力认定标准: 1、前后依法订立的独立的合同都有效; 2、合同内容违法的,则无效; 3、内容相冲突的,则后合同可视为对签合同的变更,以后合同为准; 4、后合同是对主合同的从合同的,主合同有效从合同也有效。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对于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应当承认其主体资格,其属于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1、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2、超出
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不明知对方公章为伪造的,对方构成表见代理,其法律后果由对方公司承担,合同自签订时自始有效。 如果在签订合同前明知对方公章为伪造的,而依然与对方签订合同,则构成欺诈,合同违法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
使用假公章签订建筑合同不能构成表见代理,则合同无效,如果构成表见代理,则合同有效。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