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夫妻离婚动迁房分配要根据不同情形而定。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那么,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换,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居住房屋的装修等添附部分中属于另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按揭买房的房贷的处理需要根据房屋产权归属确定。若婚前已经由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若房屋产权为双方共有的,则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
婚姻存续期间,用贷款买的房子的分割方式需要根据房屋的房屋产权归属确定。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这一房屋产权,那么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也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所有房屋,并由其负担剩余房贷。并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将已
离婚时安置房的分配,又被称为对夫妻财产进行的分割。安置房是指,政府对被拆迁和征收的居民进行安置所安排的房屋。因此,安置房的所有权的归属与征收行为的时间相关。如果安置房的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话,同时所拆迁的房子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这时候
由于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因此公租房的分割不存在分配产权的问题。所以法院只会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而不会涉及到房子的产权问题。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承租的公租房,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均享有承租权。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时,一般会考虑以下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中对待房改房的态度比较特殊,因为当事人可能对该房屋没有产权或者没有完整的产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有争议的,人民法院也不会擅自对该房屋归属进行判决。而是暂时性的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直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取得上述房屋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夫妻双方共同签
法院在处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时,一般以余额为准,对一方请求法院调查对方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会查余额,除非明确申请法院调取对方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如果从明细中可以清楚地证明对方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
首先,对于按揭房屋的分割比例,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按揭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如果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按揭的,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对于房屋分割方法,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还没有取得按揭房的房产证,会影响
夫妻离婚时,一般对工资作出夫妻各自占50%的比例分割处理。离婚的时候,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共同财产包括双方工资、奖金;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双方知识产权的收
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是一方用自己的财产购买的,而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就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即使只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在离婚时也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单独
婚后房子还在按揭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如下: 1、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或者变卖处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在男女双方之间均等分割; 2、双方都想要,但不能协商处理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竞价拍卖的方式,由出价
婚前买房离婚后的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种,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产权证上能显示出房产归双方所有的,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相关法律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分割。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