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征如下: 1、被侵权的对象的多重性; 2、是特定性的被侵害的主体; 3、侵权行为主要是表现为非法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4、具有多样性的侵权形式。
通过继承获得著作权。被继承人生前创作了作品,作者去世后,如果没有对作品立下遗嘱,那么就应按法定顺序继承作品的著作权。这些继承人虽然没有创作过作品,但由于作者的死亡,作者的有些权利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期限内,继承人就可以依法取
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在概念、归属和权利行使上存在差异。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动,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影视作品属于特殊作品类型,其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现有作品所产生的作品,由改
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
著作权归属适用于著作权法,具体情况如下: 1、著作权属于作者,作品一旦产生,作者就享有著作权; 2、另外三种情况是法人作品、委托作品和合作作品; 3、由于作品体现了单位的意志,单位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并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单位
美术作品往往需要一人或多人共同完成,需要多人完成时: 1、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各自的任务和创作的部分; 2、约定对作品完成后版权享有形式或比例及版权行使的权限、方式; 3、明确相关人员是否直接参与创作,若仅参与辅助性工作,也应当预先加以书面明
(一)发表权 (二)署名权 (三)修改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五)复制权 (六)发行权 (七)出租权 (八)展览权 (九)表演权 (十)放映权 (十一)广播权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十三)摄制权 (十四)改编权 (十五)翻译权 (十
一、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除作者以外,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依法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二、特殊类型的著作权主体: 1、合作作者。 2、职务作品的作者。 3、演绎人。 4、汇编人。 5、受托人。 6、原件所有权人。 7、自传者。
1、文字作品,如文章、论著、译著、小说、诗歌等; 2、口述作品,如讲演、报告、说唱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4、美术、摄影作品; 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美术作品著作权的登记流程为:向国家版权局提交自己想要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版权局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版权登记费用。待审查通过后,大概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版权局会下发《版权登记证》。
解除合同的途径如下: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时解除合同。 3.出现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时解除合同。 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债务清偿的途径包括:正常途径,即按当事人约定的方式按期清偿;以及特殊途径,即债务人逾期不清偿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获得债务的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