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的话才会到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其中第一顺位中的子女包括婚生的,也包括非婚生的,领养的子女也算是法定的继承人。还有父母也是如此。
转继承的适用条件包括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者已经放弃继承、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的前提下,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
转继承能够适用于下列范围: 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的规定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附随义务和约定义务的种类有:通知的义务;协助的义务;保密的义务等。附随义务是当事人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占有租赁物,有保管和维护租赁物的义务;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承租人应保持其能力,保持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费用是为了使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所必要的费用,此项必要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代位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份额遗产,但可以少分或不分。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定继承适用情况具体如下: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继承,或具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但被认定无效等。且法定继承中,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放弃法定继承权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4、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法定继承适用情况是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中,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的规定如下:继承权始于继承人去世。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处理;有遗赠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相互有继承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