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用彩礼钱买的嫁妆,离婚时不一定能要回。在婚姻登记前用彩礼钱购买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若离婚,则仍是女方个人财产,男方要求要回的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彩礼钱是婚后获得的,用彩礼钱买的嫁妆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能要回部分。
结婚时女方给的嫁妆钱,离婚时不一定需要还。一般认为女方的嫁妆钱,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男方要求法院予以分割的不予支持。但如果嫁妆钱是婚后才赠与女方的,并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此时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嫁妆女方是否可以带的确定方式:若嫁妆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女方可以带走,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进行分割。对于房产、车辆等,若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女方所有;若登记了双方名字或登记在男方名下,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嫁妆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女方可以带走,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进行分割。对于房产、车辆等,若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女方所有;若登记了双方名字或登记在男方名下,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后女方嫁妆不一定能要回。 2、如果嫁妆钱是在结婚前娘家赠与女方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可以要回。 3、如果嫁妆钱是在女方结婚后赠与的,且无约定各自所有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
陪嫁物品属于婚前财产,女方可以带走陪嫁物品,不参与财产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
可以的。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对财产等有争议,应该抓紧时间和律师研究商量,及时起诉,建议直接找律师代理,给你提供帮助
首先,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购置的,
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首先,女方可以与男方进行协商,双方通过沟通来解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就可以说服男方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给自己。 其次,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现行法律尚未将婚内出轨归于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但女方仍可以要求男方补偿,只要男方自愿给予补偿即可。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重婚的赔偿情形。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婚内出轨,还符合重婚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这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