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免交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等七类土地。
土地使用税是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解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所制定的税收管理条例,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的税收。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
土地使用税税率如下(单位为元/每平方米): (一)大城市1.5至30; (二)中等城市1.2至24; (三)小城市0.9至18;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至1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
契税的缴纳需要根据成交价格而定。 具体计算方式:应纳的契税金额=成交价×适用税率税率是幅度税率(3%--5%)。 具体执行税率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具体应咨询当地地税部门)。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怎样确定: 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商业地土地使用税税率的规定是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
一般企业停产需要继续征收土地使用税、不予免征。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年计算、分期缴纳,企业停产后仍需占有、使用土地的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
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可以办理换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土地权属审核。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企业停产一般不予免征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年计算、分期缴纳,企业停产后仍需占有、使用土地的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