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两个月。一般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的期限是不能超过两个月的,情况复杂的可以申请延期,超过确定时间的话就算是超期羁押。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一般羁押2个月以上的时间就算超期羁押。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而刑事拘留阶段超过37天就算超期羁押。
两个月。一般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的期限是不能超过两个月的,情况复杂的可以申请延期,超过确定时间的话就算是超期羁押。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情形具体包括: 1、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2、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3、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5、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形,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可以依据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95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超期羁押的立案标准是: 1、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的; 2、检察机关批捕8个月零7天没有起诉的; 3、法院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
为防止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的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010-68650486;010-65252000和电子信箱:cyjb@spp.gov. cn,以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高检察院提倡对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实行实
下列情形是《刑事诉讼法》中延长羁押的情形: 1、案件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2、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4、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
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6条、158条和159条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延长羁押期的情况有: 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 3.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4.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5.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6.犯罪涉及
可以延长羁押期限的情形为: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