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客体上侵犯了他人合法的住宅权益、客观上表现为实施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的年龄的公民、主观上表现为故意的违法事实等,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不是自诉案件,属于公诉案件。 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第二类自诉案件,即“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换言之,如果检察院对于非法侵入住宅案未
非法侵入住宅罪属于公诉案件,不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侵入住宅罪可以是自诉案件,也可以是公诉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自诉。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有: 1、案件来源不同,前者是由民检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 2、两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质不同,前者的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后者的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非法入侵他人住宅构成犯罪的,一般定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区分非法侵入住宅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也就是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诉案件一般包括下列的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