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执行异议案件中,提出的异议合理,符合法律规定,证据充足的一般会胜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申请执行异议被驳回后,一般是立即恢复执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 1.主体不同:执行异议可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是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 2.管辖不同:执行异议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由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 3.目的不同:执
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 2、管辖不同:前者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后者由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 3、目的不同:前者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
执行异议申请应当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执行程序结束后是不能提出的。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
法院的执行异议之诉是可以确认合同效力的。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如果对于签订的合同效力有任何异议存在的,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法
执行异议是否胜诉,主要看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是否合理合法,证据充足。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当事人、案外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
执行行为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的区别为: 1、主体区别。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主体是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主体只能是案外人; 2、异议理由不同。对执行行为异议的提出是认为人民法院的行为违法,而对执行标的异议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
执行异议之诉期间,不停止执行。如果在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强制执行一概不停止,一旦执行完毕,一些违法行为将无法纠正,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也可能因此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执行救济的目的将无法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