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订立合同不是必须要用书面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
合同不是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书面形式不是合同生效必须条件。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除非是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否则口头达成一致的合同同样成立。 合同的形式即合同的表达方式,作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载体,对合同的效力产生
合同的订立不是必须以书面形式,还可以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的形式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若特殊法律规定合同形式的,应当按照特殊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合同。
订立合同能采取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合同的形式反映着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内容,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通过合同的形式可以证明合同的客观存在,合同的内容方为他人所知晓。
保险合同订立的书面形式有投保单、保险单和保险凭证等。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以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一)借款合同(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融资租赁合同; (四)建设工程合同; (五)委托监理合同; (六)技术开发
订立合同不必须要用书面形式,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表格合同、车票、保险单、合同确认书)、推定形式、公证形式、批准形式、登记形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比如买卖合同,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主张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方式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