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3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给承租人预留合理期限。对于房屋租赁,市场更强调意思自治,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通常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通常存在以下情形:原先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口头约定继续履行原合同,但没有签订新的
房屋卖买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房屋卖买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这个时候需要根据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并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另一方的损失赔偿。
合同解除的情形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约定解除一般是当事人之间协商双方达成合意则可以解除合同。 而法定解除则是满足法定情形,比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等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
出租人可以在出现下列情形时中途解除合同: 1、承租人擅自转租; 2、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3、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不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受到损害的。
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给承租人预留合理期限。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
可以随时解除,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如果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仍继续使用房屋、交纳租金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