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抚养费可以申请降低,抚养义务人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可以起诉降低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
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的情形如下: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
适当可以减少抚养费的情况: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法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金额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承担,有抚养能力; 2、因犯罪被监禁改造,无力支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所需抚
降低孩子的抚养费是由双方协商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不直接抚养方失业的,可以适当降低抚养费。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确定。失业无固定收入的,可适当降低。
在失业的情况下,需要进行抚养的人是可以降低抚养费给予的。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如果给付抚养费一方因为长期患病、残疾等丧失了劳动能力确实没有经济来源,抚养孩子一方有一定的负担能力,那么此时应当降低其抚养费的支付,以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因此在失业
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但抚养费的实际给付,以其具有负担能力为前提。根据司法实践,父或母一方请求减少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应当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给付能力,一般是指以下情形: (一)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
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可以申请降低抚养费。离婚不抚养子女的方一由于经济问题,可以向法院申请降低抚养费的标准,但需要满足的法定条件如下: 1、工资的收入有所减少; 2、病或者伤残; 3、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