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离婚证遗失的,补办需要以下手续:1、当事人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申请,同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2、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必须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登记机关经过查证,确实属实的,应当为当事
离婚证遗失补办需要的手续: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离婚证遗失补办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内地居民户口簿; 2、身份证; 3、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
再婚登记时,应当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离婚书。如果离婚证书丢失,就需要去当初办理离婚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书。
离婚证遗失补办程序: 1、申请: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
补办结婚证手续如下: 1、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签字确认; 4、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
离婚证丢失补办需要以下手续: 1、申请: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亲自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审查核实上述资料;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签名,填写《补领离婚
离婚证的补办需要如下手续: 1、双方准备好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等材料; 2、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亲自递交上述材料; 3、审查核实上述资料; 4、开始计算三十天冷静期; 5、发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方当事人常住户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
离婚证补办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请补办。事先要到档案局查阅婚姻档案并出具婚姻档案证明。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