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主要包括: 1、最佳证据规则; 2、口供补强原则; 3、审判机关取证原则; 4、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
看守所送东西,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所人员检查。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在规定时间会见嫌疑人,连其本人的亲属都无权会见,只能在看守所指定的时间送衣物和存钱。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查、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
看守所送衣服规定。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人员,其家属可以送衣物。具体规定如下:1、禁止任何金属的东西,如皮带头、拉链、扣子等等;2、禁止任何带状、条状的东西。如皮带;3、最好的衣服就是毛衣、套进去的运动服但不能有松紧带、棉质内衣等柔软的东西;4、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的规定有: 1、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法定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 2、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并且通知家属; 4、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根据法律的规定打架进看守所,尚不构成犯罪的,拘留十五天以下。涉嫌犯罪的,拘留不超过十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七日。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当事人对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的相关规定包括: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法定情形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请求法院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法律有另外的规定则按照其规定。该三年的时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都没有起诉的,法院不予保护。此外,如果是请求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