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关于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
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仍是证据不足的,应当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需要在一个月之内补侦完毕,如果是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补充侦查的期限,此时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只不过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限,最多只能补充侦查两次,两次侦查还不能收集到充
检察院退回侦查一般不通知本人,但当事人可以询问承办案件的负责人。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案件中的一些事实,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次返回公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会告知辩护人。检察院如果退回补充侦查的话,会通过书面的材料告知辩护人的,因为辩护人在这个案件当中是会采取一定的辩护措施,辩护人可以在了解案件的情况之后对此作出进一步的调查。
检察院不属于行政机关,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只有公安部门属于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单位性质是法律监督,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
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取保候审。 对于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辩护人向检察院申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还能申诉。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的决定,当事人只是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但是仍然可以进行申诉。如果对省高院的判决不服的,那么可以是继续申诉也可以申请抗诉。申请抗诉的,那么可以向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省检一般是向高院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