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离婚后结婚登记,没有离婚证的,可以先补领离婚证,之后再办理结婚登记。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3.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
未领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双方可直接解除同居关系,无需办理离婚手续。 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问题和孩子的监护权问题,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上述规定说明,离婚时并不一定需要把结婚证交回,以此推论,再婚时,也不是必须把
二婚登记要带离婚证。因为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以下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由此可知,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
对于离婚后再婚登记时是否需要离婚证,我国现行法律未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各地存在不同的规定,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在大部分地区,如果再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登记离婚后想复婚的,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 3、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验; 4、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预告登记。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可以保证购房者向房屋登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