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 未出资
是公司对于对公司做出一定贡献的人的一种奖励,属于股权激励,公司奖励的股份,一般是设置一定条件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股东之间协商解决,一般不超过10%。管理者在职时通过所拥有的获赠股份现金分红,一般规定不得卖出,大部分离职后会收回。也有的企业规
公司的股东是能够退股的。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让公司按照适当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没有给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 (二)公司
股东名册需要股东签字。股东名册,是指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股东名册应当包括法定内容,不包括此内容者不能称为股东名册。其法定内容有: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什么是股东出资额,这是股东在出资时应当明白的问题,我们知道,公司的财产是独立于股东的,股东不得随意处分公司财产,公司可依靠其所有的财产进行盈利,同样在公司承担债务的时候,也是以公司的财产优先清偿,不足部分再根据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债务的承担。
首先,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中规定了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股东不可以不出资。投资不是股东接受赠与收入的前提。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管理规范的前提下,法律支持股东的意义自治,包括股东的投资金额、持有股权的比例、表决权和分红权的约定等。股东持股比例一般与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也可以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
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
如果该股东按照章程的约定实缴完认缴出资了就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代持股东也就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