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
劳动仲裁有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该纠纷适用仲裁前置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
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仲裁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一般需要45天,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且通知申请人。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申请劳动关系成立的仲裁时效有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及时向仲裁机构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受理后依法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一般需要45天,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没有劳动关系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以下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才能申请劳动仲裁: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
没有劳动关系的,无法申请劳动仲裁,基于以下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才能申请劳动仲裁: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
如果当事人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最长需要六十日。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的一审审限一般为六个月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庭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需要延长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