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破产时抵押债权可以优先受偿。但是抵押债权人行使其优先受偿权利后仍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如果抵押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则作为普通债权。
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财产优先受偿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
债务担保的债权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受偿,担保物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物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受偿顺序: 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 2、共益债务,包括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3、劳动债权,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4、破产人所欠税
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行偿还普通破产债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一般不可以优先受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就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般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无财产担保债权不可以优先受偿。无担保的债权是针对债务人设立的,以债务人所有的非特定的全部财产为清偿保障,债务的清偿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没有因物权担保而产生的优先受偿权,故在破产宣告后属于破产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受偿。
破产抵押债权是优先受偿。 破产程序中抵押权人享有别除权,抵押权优先于税收债权等普通破产债权获得清偿。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
企业破产股权质押没有优先权。股权质押产生债权是属于普通债权的,根据我国破产法,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对员工所欠费用、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如果破产财产是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照比例进分配。破产企业的
不可以。优先受偿权是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或者说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
开发商破产商铺业主没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条规定,购房者购买商品住宅且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后,购房者属于优先债权人范围,要高于施工单位。但是商铺的购房者并不属于《批复》中所指的购房者,因此不享有优
开发商破产商铺业主没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条规定,购房者购买商品住宅且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后,购房者属于优先债权人范围,要高于施工单位。 但是商铺的购房者并不属于《批复》中所指的购房者,因此不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