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一、破产宣告; 二、破产公告与申报债权; 三、组织清算; 四、破产财产的界定; 五、破产债权; 六、债权人会议; 七、和解; 八、破产财产的处理与分配; 九、破产终结。
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为:首先需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需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税;最后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破产债务需要按照清偿顺序进行清偿。在企业破产后,应当清算企业财产。清算期间,清算组行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清偿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
破产企业整顿的程序如下: 1、破产申请的提出; 2、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3、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4、破产的和解与整顿; 5、破产宣告与清算。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2、欠职工的工资、本应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 3、所欠的员工社保费以外由公司负担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 4、普通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由公司来偿还。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宣告破产的条件: 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 2、公司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破产宣告程序如下: 1、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法院宣告其破产; 2、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制作破产宣告裁定书; 3、为了使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房地产开发商宣布破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房屋在宣布破产时尚未建成,开发商将无法履行对购房者的责任。按揭贷款买房和分期付款买房会对房屋的产权归属产生不同的影响。购房者买房时,应注意房屋的销售程序和产权是否明确;房屋是否有产权证和销售许可证
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务的解决如下: 1、企业申请破产后需要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再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3、然后其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
及时申报债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
企业破产后,在债务偿还前,首先从公司的财产中除去破产费用,剩余的财产用来偿还债务。当企业破产后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的费用时,可以按比例,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