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如果两人有一方是北京户口,另一方是外地户口,那么外地户口是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但如果双方都是非北京籍户口,则需要选择回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会产生婚后财产,双方之间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如果有共有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 但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没有办理结婚证,双方也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没登记结婚一般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不可以办理离婚证; 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
一、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
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需要带以下证件: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亲自到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一)服刑人员办理结婚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要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如果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二)服刑人员要上交一份书面的且有签名的结婚申请书给婚姻登记机关。还要向监狱管理机关提交书面的结婚申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需要的证件: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委托办理结婚登记不可以,结婚只能双方亲自去办理才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结婚登记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但若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不是在哪里办都可以,结婚登记必须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的相关证件之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