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关于子女抚养关系的改变问题,假如离婚的两边能够达到一致意见,就能够依法改变,假如不能达到一致意见,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应该改变孩子的抚育联系。发生争执,应该考虑孩子的意见。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需要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一般情况下法院判会考虑双方家庭条件、经济状况等,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所以可以提交对方经济、生活条件比自己差,自己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生活条件的证据。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按照如下情形处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抚养,1、经济状况,如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比男方好,至少能抚孩子;2、孩子的意愿,已9岁多是你抚养对你有利;教育孩子跟妈妈生活;3、男方有错误,且自我控制能力差,不
抢孩子的行为非但不有利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有可能适得其反,导致丧失孩子的抚养权。一方采取极端的方法,将孩子强行从另外一方的身边带走,既是对于另外一方的伤害,也伤害了夫妻感情,而且也完全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一方有抢夺孩子或者是蓄意控
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那么大概率是无法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因为这种情况自身可能生活都无法自理,那么就没有办法抚养和照顾子女,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就不适合和子女一起共同生活。抚养权应该综合双方学历,收入,家庭环境等情况来综合考虑,确定
不能够通过抢孩子的方式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本质是要证明自身具有抚养能力,至少抚养能力要比对方更具有优势。一方如果抢孩子的不仅仅会对孩子造成伤害,而且也会破坏夫妻双方的感情。法律也并不会认为孩子抢到了哪一方的身边,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