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要的材料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购买者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等。
办理房产证需要如下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备注: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
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需要本人近期的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还需要居民的身份证;如果是暂住在本市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本或者是身份证;如果是暂住在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是建筑工地内部的需要集体进行办证的,应该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流动人
南京购房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已婚。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 2、未婚。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可以用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证、单身情况具结书; 3、离异。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
房产合同公证应当提交的材料分别是: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