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4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不可以用劳务出资。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出资。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
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回购股东股份。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2、公
对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发起人无疑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需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因此,为了强化发起人的责任意识,预防发起人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法》特别对发起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作出了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不可以用劳务出资。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
股权是可以作为股东出资的方式,以股权作为出资的,股权需要依法可以转让,并且要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出资不足是相对足额出资而言的,性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出资不足股东的相关股东权利应受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不可以撤资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是不可以抽回出资额的。股东擅自撤资的行为是抽逃出资。这样会导致注册资本与公司实有的资本不一致,是一种欺诈的行为,可能会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所以是法律不允许的。但可以通过正常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合作关系;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 2.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 未出资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 未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不出资不可以占股份。因为股份本质上就是一种财产权利,是股东出资后的一种证明。因此,不出资是不可以获得股份的。但是股东出资后,可以将自己的股权无偿的转让给他人,此时的受让人,虽未出资,但也可以合法占有股权。
不出资可以占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