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我国《刑法》第五十三条关于罚金缴纳的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
法院判刑罚金的,被执行人应当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对于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法院可随时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时予以追缴。
涉及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是附加适用还是独立适用都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被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会在判决书中作出缴纳时间的判决事项的,须按判决的指定期限缴纳。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罚金没钱的处理方式是: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是因为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没钱缴纳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被告人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并同时对其适用罚金刑的,一般是需要缴纳罚金的。缓刑和罚金为两种不同的刑罚方式,如果被告人只被判处缓刑并没有对其适用罚金刑的,无需缴纳罚金。
在人民法院对犯罪人员进行判决后,被判以罚金的犯罪人员需要在限定的时间能将罚金缴纳完毕。而缴纳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的缴纳,一次性缴纳主要是针对罚金数额不大的或对犯罪人员来说一次性缴纳不存在困难的情况。而另一种是采用分期的方式来缴纳,根据
法院判刑交罚金的是: 1、罚金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2、如果期满不缴纳的,就需要强制缴纳; 3、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一、判刑后的罚金必须要交。 1、罚金在
对于法院判决的罚金,犯罪嫌疑人或者家属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进行缴纳。如果不按规定缴纳,法院会强制缴纳。当然,如果遭遇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申请减免缴纳或延期缴纳。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并不影响所判决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会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判处罚金的缴纳方式如下: 1、限期一次缴纳。 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 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如火灾、水灾、地震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