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节有: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开设赌场罪的加重情形一般是指: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
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如下: 1、入户抢劫; 2、抢劫公共交通工具;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造成重伤、死亡; 6、冒充军警抢劫; 7、持枪抢劫;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以下情形下强奸罪判无期徒刑: 第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第二:二人以上轮奸的; 第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四: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第五: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强奸未遂的情形一般会包括: 1、行为人本身以外的实际障碍,如被害人的反抗、第三人的阻止、自然力的阻碍等; 2、行为人本身缺乏完成犯罪的能力,如体力不济、经验不足等; 3、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认识错误。
对于强奸和猥亵相关的犯罪分子从重进行处罚的情形包括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威胁妇女、奸淫猥亵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等。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包括14岁以下的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量刑有下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奸幼女
(一)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 能犯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 不能犯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
强奸未遂的情形包括: 1、行为人本身以外的实际障碍,如被害人的反抗、第三人的阻止、自然力的阻碍等; 2、行为人本身缺乏完成犯罪的能力,如体力不济、经验不足等; 3、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认识错误。
开设赌场罪的加重情形有: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强奸未遂的情形一般包括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能犯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根据就不具备构成既遂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