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情节特别严重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个人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 (五)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六)对国家和社
无期徒刑一般是终审监禁,但判处无期徒刑后被减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如果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如果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如果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无期徒刑在一次或者多次减刑之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者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
无期徒刑最多可以减刑到十三年。根据法律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
死刑犯减为无期徒刑后假释的条件为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
监狱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监狱会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意见,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以下情况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1、被判处死缓,没有故意犯罪,从而减为无期徒刑的; 2、犯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 3、犯放火、决水、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罪,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等情况。
被判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教师,对其宣告缓刑的适用条件是: 1、教师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悔罪表现; 3、犯罪情节较轻;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