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是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解释是: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事故报告 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法人必须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后,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事故调查 发生质量事故,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停工;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填写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提出事故处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事故报告 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法人必须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后,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事故调查 发生质量事故,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指为了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定。对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具体制度是: 1.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 2.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1)一级一般质量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管规定是: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流域机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 2、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程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将处理方案和措施报公司批准后处置。
工程质量事故的规定是: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和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按损失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按责任分为指导责任事故、操作责任事故、自然灾害事故;按产生原因分为技
评定水利工程质量等级的程序是: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经监理确认合格进行主体工程施工;对中间产品与原材料、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对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
水利工程质量保质期的规定是的水利工程中的基础设施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水利工程中的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等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最低保修期是2年等。
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程序是: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停工;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填写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提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