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一般为45天,最长不应超过60天。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
起诉劳动争议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完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
劳动争议调解期为十五日,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一般需要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
劳动争议诉讼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仲裁前置,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是有时间限制的。 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 调解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是有时间限制的。 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 调解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未在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 用人单位代表由厂长指定;工会代表由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指定。各方推举或指定的代表只能代表一方参加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