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法院移送管辖的法定情形一般会有: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等。
法院移送管辖的法定情形有: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等。
法院移送管辖的法定情形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是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出现这种情形就应当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如下: 1、移送的原因不同,移送管辖的情况为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但是发现存在管辖权错误,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转移的情况为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有管辖权,但是存在不适宜行使的情况,例如涉及到院长回避等情况; 2
移送不起诉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
关于移送管辖的相关规定是: 1、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等。
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权的区别: 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有
协议管辖也就约定管辖,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包括: 1、约定管辖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无效; 2、约定管辖的约定不明确的无效; 3、约定管辖约定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无效; 4、合同中约定既诉讼又仲裁,供合同双方选择的条款无效; 5、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移送管辖权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所以原财产保全措施无效,不能将财产保全措施一并移送的。且解封财产保全的只能是原法院,而非新法院。
指定管辖的三种情形是: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和事实上的原因;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