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拘留期间的任何一天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
一、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
刑拘在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时候申请办理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随意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取保候审在案件的各个阶段办案单位根据情况可以采用,因此取保候审期满之前,办案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大体来说: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
在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
取保候审后,如果被取保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可以刑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两者均是在法院尚未作出是否有罪的判决前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但两者不具可比性。 刑事拘留是取保候审的前置措施,即取保候审前犯罪嫌疑人是处于刑事拘留状态的,但能被取保候审的人理论上仍然是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因为刑诉法上第51条规定
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正式起诉,若人民检察院认为没有进行拘留的必要,一般是不会被重新拘留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取保候审前不是必须拘留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一般是可以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刑事处罚,所以擦边球角度来说,是可以的。但是看单位。有的单位需要无违法违纪记录,这样的话就不可以了。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到期的,不能延长期限,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取保候审,如果要继续侦查的,可变更强制措施。